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工业废水回用零排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KR2021011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回用零排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SXKR2021011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回用零排放工程(EPC总承包)的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等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回用零排放工程(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回用零排放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具备合法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类证书;③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专业或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其中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同等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含一级)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无其他在建工程。
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工业废水零排放EP/EPC/EPCO/BOT/BOO业绩;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被省、市各级信用平台取消、暂停其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3月16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3月22日05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各投标人于2021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前来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售后不换,谢绝邮递。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